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檢察院 2019年公開招聘檢察事務助理公告
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受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檢察院委托,面向社會招聘10名檢察事務助理、4名文秘、1名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制,F將招聘內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聘用、德才兼備的原則實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積極向上,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先錄用。 3.熱愛法律工作,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崗位能力及良好的職業操守,具有一定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 具體條件 1.年齡在22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1年7月26日至1997年7月26日期間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漢語言文學、計算機、編輯出版學等相關專業。 3.在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事務助理或書記員崗位工作滿2年以上的(由工作單位開具相關工作資歷和現實表現的證明),學歷可放寬至大專,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4.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取得我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26日至1997年7月26日期間出生),并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技能測試成績按參加該類考試人員的成績計分。 5.熟悉公文寫作,具備一定的文字處理能力,能夠熟練操作和使用計算機及各類辦公軟件,網絡操作系統,具備一定的打字錄入能力,一般應達到80字/分鐘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5.身上有紋身者; 6.其他不宜從事本工作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 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 26日— 7月 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六日正常報名); 報名地點:山西浦東紅杰集團旗下山西眾創源人才市場,山西綜改示范區龍盛街全季酒店一層東側。 乘車路線:839路、840路公交終點站(經濟開發區站)下車往東步行300米路北。 報名時需要攜帶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畢業證及學位證(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附復印件2張);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紅底彩色照片4張; 3.學信網打印二維碼學歷認證2份; 4.個人簡歷等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2份; 5. 本次招考費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收; 復印件全部用A4紙復印,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以上情況如有變化,以現場通知為準。 6.點擊報名表下載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 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報考者報名信息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報名現場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方可進行報名。 (三)考試及錄取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三項考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技能測試占總成績的2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 筆試、技能測試成績按所占比例核算后,按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由專人負責電話通知本人。 1.筆試內容及形式:筆試內容包括法學基礎理論、公文寫作、時政、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形式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時間為120分鐘。 2.技能測試:聽打測試,聽打時長為10分鐘,考試內容為80字/分鐘,校對時間1分鐘。聽打測試正確率100%即為聽打錄入測試的最后成績。 3.面試 :面試工作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實施,內容包括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等,面試方式分抽題回答、現場提問等。 (四)錄取 按考試總成績的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名單。 (五)政審 對擬錄用名單的人員進行政審,重點考核其思想品質、違法違紀情況,需提供本人戶籍地派出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體檢 體檢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安排市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對象按通知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 公示 體檢、政審通過后,最終確定錄用的人員將在紅杰人力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八) 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由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檢察院委托的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錄用人員中屬在職人員的,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無勞動糾紛的相關材料證明材料。所有擬錄用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九)培訓 對擬聘用的人員進行政策法規、業務知識、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崗前培訓。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間,僅發放基本工資2000元/月,不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過后,工資為2800元/月(基本工資2500+績效300),繳納五險一金(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住房公積金),在試用期內發現不合適本崗位工作要求的,解除勞動合同,并按相關程序從未被錄用人員中由高到低遞補錄用。 五、工作地點 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檢察院(后王南街88號) 六、注意事項 (一) 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 咨詢電話 有關招聘信息,可咨詢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電話:0351-5686108/8206717/15525487788(微信同步) 本公告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